宁波婚外情调查《2020年民政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依法登记结婚814.3万对,比上年下降12.2%,其中涉外婚姻登记1.7万对,华侨、港澳台居民; 结婚率为5.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1] 2021年宁波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也有针对宁波年轻人婚恋状况的提案。 据指出,宁波30-40岁人群中未婚人数占10.3%。 其中,未婚男性人数占10.3%。 整个未婚群体71.7%中,女性占28.3%,结婚率持续下降。 宁波结婚人数逐年减少,离婚率居高不下。 2021年2月21日,《宁波晚报》公布了一组针对243名大龄青年的问卷调查数据。 调查显示,只有20%的受访年轻人认为婚姻是生活中必需的,大多数人对建立婚姻不感兴趣。 对待感情的态度越来越谨慎,原本结婚的动力不足。 [2]
与此同时,同居关系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成为很多人的选择。 吾吾遗产也收到了不少涉及同居关系纠纷的咨询。 同居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撤销赠与等矛盾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针对日益复杂的同居关系问题,武宿文物检索对2019年至2021年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等地共764起子女抚养纠纷、财产分割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用分析、理清同居关系中财产、子女、礼物等纠纷的处理思路,供参考和学习。
样本概览
数据来源:阿尔法
搜索关键词: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同居关系财产处理纠纷、同居关系纠纷
地区、级别:浙江、江苏、上海、北京一审、二审、再审
样本采集基准日期:2022年3月21日
样本数量:764
第一卷/数据概述
一
无论年龄、经验,
共同生活是一种社会选择
随着同居逐渐进入大众舞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同居。 说到同居,有些人会下意识地把它与年轻人联系起来,认为同居是年轻人的一种选择。 但样本数据显示,中老年人通过同居方式处理亲密关系的比例并不少见。 35-50岁女性选择同居的人数占女性同居人数的25%; 而35-50岁的男性则占35%。 50岁以上的人群选择同居的比例更大。
而且根据数据显示,选择同居和有婚姻史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样本数据中,47%的同居者没有结婚史,而53%的人因为有过婚姻经历而选择同居。 结合同居年龄分析,不难发现,同居并不是某个年龄段的特殊偏好,不存在选择门槛。 有无婚恋经历并不影响同居模式的选择。 同居的决定更多是基于模式是否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二
同居与非婚群体的背后,
是享乐主义还是先进思想?
2001年之前[3],同居常被称为“非法同居”,被戏称为“道德败坏、人性扭曲”。 事实上,据统计,未结婚而同居的人中约有10%是出于不纯粹的目的。 比如,他们“舍不得一棵树”,不愿意承担养育夫妻的责任。 也有人想利用同居的亲密关系。 发财了就等着吧。
然而,如果你把同居和不结婚的原因分解一下,就会发现事实往往并不是黑白分明的。 很多时候,同居和不结婚都夹杂着两个人对未来或者两个家庭关系的考虑。 有些人干脆不结婚,或者享受爱情的自由; 还有人说,婚姻不仅涉及两个人的关系,还直接绑定了两个家庭,无形的压力迫使当事人放弃登记结婚。 ; 有些人认为婚姻就是组建家庭、生子,在婚姻关系中无法维持自我价值。
当然宁波婚姻调查的费用,也有人单纯认为举行婚礼就相当于确立了夫妻关系,而没有认识到婚姻登记的必要性。 还存在同居时因年龄太小而无法登记,同居时间较长后又忽视登记的情况。
事实上,那些选择同居的人不能简单地被视为叛逆或不道德。 面对公众自觉的共同居住选择,我们应该发现其中体现的社会需求。 如何理性认识同居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是现阶段很多人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