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沉阳鑫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19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 对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一审判决。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商业秘密维权背景及历次公告
我公司与宁波润华全芯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润华全芯微”)同为半导体专用装备企业。 后者成立于2016年,由我公司前员工作为主要股东发起发起。 其部分产品应用于化合物半导体、LED等小型领域如胶显影机、剥胶机、掩模清洗机等产品,涉嫌侵犯我公司商业秘密。 该刑事纠纷涉及被告单位宁波润华全信伟及被告人王某、王某、周某等人。 其中,被告单位宁波润华全信微及被告王某、周某已分别立案,具体判决结果请参见《沉阳鑫源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维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刑事判决书》(公告编号:2023-005); 收到(2023)辽019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的案件被告人是王某。 一审于5月审结,2023年6月作出刑事判决,并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
2、公司商业秘密维权及刑事判决进展情况
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23)辽019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中认为,被告人王某违法行为严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行初8号案被告人王某与(2022)廖0192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系主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宁波侦查公司,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合理,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缓刑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全部缴纳)。
在法定期限内东莞调查公司地址 ,公诉机关未对上述判决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上诉,(2023)辽019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
3、公司获得商业秘密维权补偿的情况及本次判决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宁波润华全芯微与我公司前期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截至2022年底,宁波润华全芯微已向我公司支付前两次侵权赔偿共计4000万元。分期付款。 已满足生效条件,公司已将其纳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反映为“非经常性损益”,将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商业秘密维权补偿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根据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辽0192刑初8号,不符合《刑事和解协议书》约定的第四期赔偿1000万元所附条件,宁波润华全信微未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损益。具体情况请参见《沉阳鑫源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维权进展情况及收据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刑事判决书》(公告编号:2023-005)。
根据法院本次出具的(2023)辽019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刑事和解协议书》约定的第三期赔偿1000万元所附条件尚未满足,宁波润华全信威尚未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损益。
四、上述侵权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考虑到:①宁波润华全信威及关联方违法披露、使用我公司商业秘密,但未向社会公众披露上述商业秘密,且商业秘密泄露范围得到有效控制,未对公司造成进一步负面影响。公司; ②宁波润华华全芯微的产品主要面向化合物半导体、LED等小尺寸领域。 我公司产品可全面覆盖前端晶圆加工、后端先进封装、小尺寸等多个领域。 宁波润华全信微及关联方非法泄露、使用我公司商业秘密已有数年时间。 优化升级,公司机器目前采用的相关技术比以前更加先进,上述侵权事件不会对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维权的刑事案件已全部结案。 公司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沉阳鑫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海量信息,精准解读宁波小三侦查公司 沉阳鑫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维权进展及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尽在新浪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