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私家侦探:涉案单位3名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媒体通报了重型自卸车违规超载引发两起重大事故的“龙光公司案” ,导致两人死亡。 涉案单位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三名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在宁波尚属首例。“龙光公司案”发生在今年3月底。 3月29日17时24分左右,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赵某洲驾驶一辆超载重型自卸车沿余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高嘉线三芝路口(马竹开元村)镇),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通过路口的黄某相撞,随后又与道路交通信号杆等设施相撞,造成人员受伤,道路设施及两辆车受损。 受伤的黄某随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晚不治身亡。 交警现场取证,赵某周驾驶的车辆核载16100KG,实际载重46280KG,超载近200%。
交警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这并不是该公司名下重型卸货车第一次发生“死亡事故”。 早在2020年5月12日,同属该公司的宁波龙光建筑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喜就驾驶着一辆超载的重型自卸车在明尾村道路上由南向北行驶。至利州街竹山桥村,明纬桥南侧三芝路口左转。 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北芬向南行驶的黄某相撞,导致受害人黄某芬受伤。 抢救无效后,于同年6月17日死亡,两辆车因交通事故受损。 交警在现场取证。 赵某喜驾驶的车辆核载16100KG,实际载重34910KG,超载超过100%。 赵某喜犯交通肇事罪涉案单位3名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从去年5月12日到今年3月29日,不到一年时间,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两辆超载重型自卸车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监委等相关单位和宁波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了宁波市应急管理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应急救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事故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确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承接全市辖区土石方开挖及运输业务。 公司拥有重型自卸车52辆,雇用重型卡车司机52名。 事故调查组查明,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车长期超载。 王某龙系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责任人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甚至指示公司司机超载。造成两起交通事故各造成一人死亡,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市公安局已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肇事司机立案调查。 目前,王某龙、王某光、王某飞、赵某周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四人提起公诉。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正义。 惩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龙光公司案”是宁波首例追究涉案单位负责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重大事故。 坚决杜绝致命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上半年,我市共发生运输货车死亡交通事故4起。 交警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4起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宁波侦查取证,对3家生产运输企业罚款共计6.64万元。 袁特别是对宁波龙光建设有限公司三名主要责任人以重大事故责任罪刑事拘留,有力推动了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宁波市私家侦探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源头管理,深入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和员工; 查处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集中查处; 对重大交通事故,成立事故调查组,追究相关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东莞外遇取证公司,形成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