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私家侦探:宁波动力21.6亿收购案虚增利润。经审查,针对李文国的陈述及辩解,我认为:一、关于年福供应链虚增收入、利润的事实宁波动力21.6亿收购案虚增利润。 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存在虚假协议、年福供应链向客户提供的承诺书,以及年福供应链存在虚假陈述。员工提供的财务信息、合同、工作邮件、年福供应链员工关于虚高价格的证词、客户配合账目
隐瞒虚假履约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虚增金额计算准确。 其次,关于应收账款的虚增,实际回收率极低的应收账款长期记入账面属于虚增。 根据案件证据,李文国、杨占武、刘斌均承认存在虚假历史坏账。 根据刑事司法鉴定意见,我们认定虚增数额并无不当。 李文国提供的仲裁裁决、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应收账款可收回。 第三,关联交易金额取自年福供应链账户集合。 经审核,金额准确。 四是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我们将“依法查处违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涉案事项调查程序合法,相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第五,关于两种行为的分别处罚宁波证据调查公司,念福供应链重组阶段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与宁波动力重组完成后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是两种不同的行为。 涉及的违法主体、违法内容、信息披露文件均不同,应分别确定处罚金额。 六、我协会综合考虑了念福供应链、宁波动力违法行为的主客观方面,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违法行为发生中的角色、知识态度、专业背景、岗位职责和表现等情况。 其他案件按照处罚与责任相当的原则东莞合法的私家侦探 ,区分了责任的确定和责任的大小,宁波市私家侦探不存在对李文国不公正、不公正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不会接受李文国的说法和辩解。
宁波市私家侦探:宁波动力21.6亿收购案虚增利润
发布时间:2023-10-29 16:30